档案馆(校史馆)岗位职责
档案馆(校史馆)是学校档案校史工作的专门机构,接受上级档案业务部门的指导、监督和检查。其主要职责是:
1.宣传、贯彻、执行国家和省、市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,综合规划学校档案校史工作;
2.拟订并贯彻落实学校关于档案校史工作的规章制度、工作规范和管理办法;
3.集中统一管理学校党群、行政、教学、科研、产品生产与科技开发、基建、仪器设备、出版、外事、财会、专题、声像、实物、电子等十四类档案,维护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的完整与安全;
4.负责学校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的接收、征集、整理、分类、编目、鉴定、销毁、保管、统计等工作;
5.组织实施学校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;
6.编制检索工具,开展学校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;
7.负责收集、整理与研究校史资料,丰富校史资源展示形式;
8.编辑学校校史档案参考资料,编研出版校史档案史料,开发利用校史档案信息资源,做好《河南教育年鉴》供稿工作;
9.对学校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、监督和检查,开展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;
10.利用校史档案资源开展宣传教育活动,发挥校史档案的文化育人功能;
11.开展校史档案学术研究、校史档案工作实践研究和校史档案学术交流活动;
12.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档案管理科岗位职责
1.负责学校文书档案的接收、整理、分类、编目、鉴定、保管、统计等工作;
2.负责学校重大活动专题档案材料的征集、整理工作;
3.负责学校当年毕业生(普招、成教)学籍表、成绩单及合影照片档案的接收、整理工作;
4.负责馆藏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;
5.负责为校内外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各类档案的查借阅利用服务;
6.负责档案查借阅登记工作,督促外借档案按期归还;
7.负责管理馆内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资料,确保各类介质档案完整安全;
8.遵守库房管理规定,做好“八防”工作,确保档案安全;
9.负责馆内勤工助学学生管理;
10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档案信息科岗位职责
1.负责部门信息技术设备和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;
2.负责学校各部门电子、声像档案的接收、整理、编目、统计及保管工作;
3.负责各门类档案的立卷、归档计算机技术指导工作,确保档案电子条目录入与电子文件挂接;
4.负责科研、基建、仪器设备、财会档案的立卷指导和管理工作;
5.负责档案软件管理、维护与升级工作,确保档案在线查询、档案远程预约等系统安全运行;
6.负责各类档案数据库的日常管理、维护和利用,做好档案数据安全备份与保管工作;
7.负责部门网站动态信息的采集、信息发布及网页维护工作;
8.负责做好档案管理台账统计,各种档案信息数据报送工作;
9.充分挖掘利用馆藏档案信息资源,协助开展档案编研工作;
10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