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属各单位: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和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,进一步健全我校档案工作体系,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,更好地为学校教学、科研、管理和师生服务。根据《乐鱼(中国)档案管理办法》要求,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档案工作负责人和兼职档案员报送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人员设置
各单位(部门)根据实际工作需要,确定一名分管档案工作的处级领导和一至两名兼职档案员,全面负责本单位档案收集、整理、归档工作。
二、工作职责
(一)档案工作负责人工作职责
1.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,加强档案工作领导,把档案工作纳入本部门的整体工作、议事日程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;
2.为档案工作人员提高政治、业务素质创造条件,切实帮助兼职档案员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;
3.检查本部门档案材料的形成、积累、整理和立卷工作,保证案卷质量和档案材料的及时归档;
4.负责本部门档案材料的安全和保密工作。
(二)兼职档案员岗位职责
1.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、方针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,制定本单位档案工作计划;
2.坚持平时立卷,参照本部门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,合理分类存放,便于利用和归档;
3.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、积累、保管和归档工作,保证归档文件材料齐全完整;
4.主动接受学校档案馆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,按归档要求向档案馆移交归档材料;
5.积极参加档案业务学习,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;
6.负责文件材料的安全和保密工作。
7.兼职档案员调离工作岗位时,必须办完档案资料交接手续后方能离岗。
三、报送要求
请各单位将《档案工作负责人和兼职档案员登记表》(见附件)电子版于4月15日前发至lylgdag@lit.edu.cn邮箱,同时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到王城校区图书信息中心一楼103室。
联系人:刘老师
联系电话:65929005
档案馆(校史馆)
2025年4月9日
附件:档案工作负责人和兼职档案员登记表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