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:
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资产管理工作,落实资产管理责任,根据学校资产管理工作要求,现需各部门报送资产管理相关人员信息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送内容
请各二级单位报送以下人员信息:
二级单位负责人(原则上由本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);
二级单位资产管理负责人(分管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);
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员(具体负责本单位资产日常管理的工作人员)。
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员必须由单正式在编或人事代理人员担任。
二、报送要求
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明确责任分工,确保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
三、报送方式及时间
报送材料:填写《资产管理人员信息表》(附件),发送至邮箱gyzcglc@lit.edu.cn;
截止时间:2025年4月15日,逾期未报将影响本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开展。
四、联系人及电话
联系人:海老师
联系电话:65928190
资产管理人员信息表.xlsx
国有资产管理处
2025年4月11日